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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人權轉型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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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不夠 那六個月呢

二十年不夠 那六個月呢

投書指出妨害性自主罪與強姦罪性質相同,二十年追訴期尚有保護不周,舊法告訴期間僅六個月更顯不足,呼籲憲法法庭公開言詞辯論此案。

2026-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