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就兒少性侵害追訴權釋憲案召開說明會,八位大法官關注倖存者程序權保障,律師團指研究顯示倖存者平均需二十多年才願揭露,呼籲納入兒童心理學等跨領域專家鑑定進行公開言詞辯論。
憲法法庭今日(3/2)就「兒少性侵害追訴權釋憲案」召開歷時兩個多小時的不公開說明會,共有7位聲請當事人進入隔間進行旁聽,憲法法庭現有的8位大法官則全數到場,與律師團進行密集的詢答。台灣光寰協會與律師團強調,本案不僅是法律技術問題,更是攸關兒童心理學、早期性創傷、精神分析等專業領域,呼籲憲法法庭應進行公開言詞辯論,納入跨領域專業意見,讓台灣的性別人權真正迎來轉型正義。台灣光寰協會理事長蔡尚謙律師表示,說明會中,大法官幾乎一致關注兒少性侵害倖存者是否應享有更完整的程序權保障,但對於是否能溯及既往、補救過去追訴期間不足的案件,內部尚未形成共識。他特別提及,陳忠五大法官以倖存者視角切入進行討論,而蔡宗珍與朱富美大法官則關心各國憲法上的比較,顯示此議題仍有深入討論空間。
律師邱顯智指出,國內外研究均顯示,性侵害倖存者往往需長達二十多年,才能具備為自身經歷發聲的心理與社會條件,過去僅有二十年的追訴期間,顯然不足以回應兒少遭受性侵後的狀況。他呼籲大法官正視此一制度缺陷,宣告相關規定違憲,並促成立法與行政機關共同補救。
律師簡大為補充,說明會中涉及兒童是否必然延遲揭露創傷、延遲時間長短等問題,實屬兒童心理與精神醫學專業範疇,非法律人即可定論。他呼籲憲法法庭引進兒童心理、精神醫學等多元專家鑑定,而非僅限於法學意見,並強調性暴力追訴權屬於重大公共議題,應接受社會公開檢視。
律師李毓倫則批評,主管機關法務部仍主張過往修法並無立法怠惰,忽視國家長期未能及時回應國際趨勢與倖存者需求的事實。他呼籲,既然相關修法草案已提出,應儘速通過,為長年無法發聲的倖存者開啟司法救濟之門。
今日作為說明會當事人的陪伴者,同時自身也為倖存者的阿美分享,在旁聽的過程中,倖存者與陪伴者深刻感受到討論仍未真正觸及性犯罪倖存者的核心處境。她呼籲,法律專業之外,更應讓倖存者的生命經驗成為制度判斷的重要基礎。
台灣光寰協會秘書長林韋任則說明,目前協會發起的「釋憲修法雙管齊下,為倖存者守住正義防線」連署行動正持續進行,已累積12個團體連署,700多位公民連署。邀請社會各界持續加入連署,支持六大訴求。
台灣光寰協會與律師團最後再次呼籲:憲法法庭應啟動「公開言詞辯論」、廣納「多元專業的鑑定意見」。正視兒少性侵害難處,推動台灣真正的性別人權轉型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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