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當勞職場性暴力案遭不起訴,被害人已往生,家屬與協會持續上訴,並倡議修訂《性別平等工作法》強化企業防治與救濟責任。
針對麥當勞員工遭職場不法侵害與妨害性自主案件,今士林地檢署發布不起訴處分,本會基於公益維護與被害人家屬權益,依被害人家屬委任,聲明如下:📌一、家屬始終未放棄替被害幼女爭取司法正義,對於檢方再次不起訴處分表達萬分遺憾與哀痛,將於收到不起訴處分書後,與律師團隊研擬意見,依法定程序聲請救濟處理。
📌二、本案被害人已不幸往生,然相關職場性暴力問題以及友善性別工作環境之建立,仍須各界重視。未成年人遭受權勢性暴力的案件仍層出不窮,為使未成年兒少遭逢不法侵害時,有相關知能與資訊獲取管道得以自我保護,本會仍將持續在個案中全力協助,在通案中努力倡議制度改善。
📌三、本案發生數年,受到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家屬深度悲傷並思念愛女,堅持為被害人爭取真相與公道,並希望此類事件中,年輕人為工作賺錢勉力維生,而有可能遭受職場權勢性暴力、霸凌事件等情況,能夠受到普遍重視與監督改善。尤其大型連鎖企業應全面檢視並公開內部的性騷擾處理流程及防治教育訓練內容,確保對員工的保護落實到位。
📌四、本會持續訴求修訂並完善法規細則,落實企業責任。包含修訂《性別平等工作法》及《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明確規範雇主在性騷擾申訴案件中,應於7日內提供或轉介心理諮詢、醫療或社會福利資源,並設置專責人員追蹤申訴案進度。勞動部則應將申訴案之後續追蹤、企業提供之協助,納入核備範圍,並定期抽查企業處理流程,邀請第三方專家審核,確保案件處理的公正與專業性。
以上內容經本律師團與台灣光寰協會向被害人家屬確認後,代聲明如上。
承萬法律事務所、台灣光寰協會
中華民國115年3月5日
沒發聲不代表沒發生



